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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协、科技厅、人社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老科技工作者协会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03 点击量:5191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协、科技厅、人社厅根据中国科协、科技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老科技工作者协会工作的意见》(科协发学字〔2016〕105号)精神,结合广西地区实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老科技工作者协会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科协学发〔2018〕33号),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广西老科协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和可操作的办法。

现将文件内容刊登,供参考。

 

自治区科协 科技厅 人社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老科技工作者协会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桂科协学发〔2018〕33号

各市科协、科技局、人社局,各自治区级学会(协会、研究会):

自治区科协、科技厅、人社厅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老科技工作者协会工作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6月20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老科技工作者协会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国科协 科技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老科技工作者协会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科协发学字〔2016〕105号)精神,按照党的十九大精神,从我区实际出发,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老科协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建设世界科技强国,需要发挥老科技工作者的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两院院士大会、中国科协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发出了向世界科技强国进军的号召。广大老科技工作者长期奋斗在经济、科技、教育、卫生等领域,在岗时奋战在科技第一线,做出了重要贡献,积累了宝贵经验,退休后继续关注经济社会发展大业,关心科技事业,愿意发挥一技之长,在各个领域发挥积极作用。建设世界科技强国,必须充分发挥老科技工作者在内的科技人才的积极性,特别是要善于用好广大老科技工作者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宝贵经验,为创新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二)发挥人才第一资源作用,需要激发老科技工作者的力量

党的十九大对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加快建设人才强国提出了新的要求。创新驱动归根到底是人才驱动,要把人才作为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老科技工作者是科技人才队伍的组成部分,是宝贵的人才资源,是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因此,发挥人才第一资源作用,需要激发老科技工作者的力量,努力形成各类科技人才资源充分有效利用,最大限度凝聚包括老科技工作者在内的各领域人才,在建设现代化新广西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建功立业。

(三)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需要增强做好老科协工作的紧迫感

党的十九大报告对增强群众工作本领、创新群众工作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提出了要求。老科协是老科技工作者的群众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老科技工作者的重要桥梁和纽带。要高度重视发挥全区老科协组织的作用,进一步增强做好老科协工作的紧迫感,充分认识老科协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和改进老科协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央和自治区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体现,是全区各级老科协组织进一步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的客观需要。要增强做好新时期老科协工作的紧迫性,提高认识、采取措施,发挥好老科协作用,让广大老科技工作者在建设现代化新广西做出新贡献。

二、畅通老科技工作者充分发挥作用的渠道

(四)充分发挥智库作用,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服务

要从实际需要出发,以问题为导向,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心及科技人员关注的重大问题,组织老科技工作者开展调查研究、决策咨询、建言献策,建立老科协智库,搭建服务平台,为党委政府部门科学决策发挥参谋咨询作用。支持老科协积极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积极参与政府购买服务市场竞争。

(五)鼓励开展科普工作,为提高公民科学素质服务

老科技工作者是科学普及事业的重要力量,在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各级科普体系建设中,要支持和鼓励老科协组织积极参与各类大型科普活动、比赛展演、作品创作和科普项目申报、科普讲师培训等工作;要支持和鼓励老科协提高科普工作质量、创新工作方法、扩大受众面,参与科普资源的共用共享;要在老科协组织各个层面组建老专家科普报告团并积极支持开展活动,支持广大老科技工作者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机关,多为普通群众讲科学的道理,科技的作用,在全社会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知识,激发科学正能量。

(六)发挥人才资源优势,为助力企业和“三农”发展服务

支持老科协组织老科技工作者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提供咨询,提出建议,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服务企业转型升级。

支持老科协组织老科技工作者助力精准扶贫,进村入户,引进种植、养殖等扶贫项目,开展种植、养殖等技术培训和创业技能培训,为农村培训科技能手、创业带头人,促进农村发展、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

支持和鼓励老科协开展科技助农工程和科技示范基地建设,支持和鼓励老科协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探索推动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助力各类农村新型经济合作组织发展,发现、总结和推广新典型、新模式。

(七)激发创新创业热情,为引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服务

支持符合条件的老科技工作者依托研究机构开展科研创新,受聘项目组成员,参与国家和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鼓励老科技工作者构建创业平台。发扬老科技工作者识才、爱才、惜才、助才的好传统,注意发现那些有潜力、肯钻研的好苗子,倾心传授所学所长,帮助他们培养良好科学道德,更好成长成才,创新创业,发挥作用。

三、竭诚为老科技工作者服务

(八)加强老科技工作者人才资源开发

按照党的十九大部署,把老科技工作者人才资源开发纳入到我区人才工作整体规划之中,在有关人才规划、意见等政策制定中要充分考虑老科技工作者的独特优势,重视老科技工作者特别是离退休专业技术人才资源的开发利用。市、县(市、区)级人事部门可以与老科协根据需求和老科技工作者的意愿,协同建立老科技工作者人才库,发挥专业技术特长做好服务。继续开展好为离退休科技工作者评定专业技术职称工作。

(九)鼓励老科技工作者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各地要以科技成果转化平台为依托,建立老科技工作者科技成果、专利成果库,并将其成果转化纳入科技开发整体工作之中。倡导、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老科技工作者参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发挥专业、技术、智力、经验优势和特长,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条件下创办、参办、帮办企业,推动老科技工作者科技成果和专利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

(十)关心老科技工作者老有所养问题

支持民政部门和有关社会机构解决好老科技工作者的机构养老、社区养老、居家养老问题。重视和关心老科技工作者中的空巢老人问题,协助有关部门研究开展针对老科技工作者特点、满足老科技工作者特殊需求的家政服务等问题。要关心老科技工作者的生活,定期组织开展慰问、体检等活动,对那些生活中困难的老科技工作者开展“送温暖”帮扶活动。

(十一)表彰典型,鼓励先进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表彰奖励有关规定,对在建言献策、人才培养、科技创新、技术推广、科普宣传、科技扶贫、企业技术进步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老科技工作者进行表彰和奖励。宣传老科技工作者的先进事迹,弘扬优秀品格和高尚精神,发挥引导和榜样作用。

(十二)加大宣传、弘扬正气,增添社会正能量

协同推进老科学家、老科技工作者学术成长资料采集工作,征集老科技工作者的优良家训、家教和家风故事,解读、阐释优良家风熏陶的独特作用。开展老科学家、老科技工作者系列纪念活动。通过网络、刊物、宣讲和现代多媒体手段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弘扬老科学家、老科技工作者诚信友善、爱国敬业、拼搏奉献等优秀品格和高尚精神,发挥他们在全社会,特别是青少年中的引导和榜样作用,搞好文明传承,进一步为他们继续发挥作用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

四、高度重视老科协组织建设

(十三)加强和创新老科技工作者党组织建设

要按照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的部署,切实加强老科协党建工作,把老科技工作者党组织建设纳入到各级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之中,结合实际情况把老科技工作者党员都编入党的基层组织,使他们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各项党内活动,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加强对老科技工作者的政治引领,教育引导他们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十四)加强各级老科协组织的班子建设

老科协是离退休科技工作者的群众组织,在老科协班子建设和其他有关活动中要考虑到这个不同于其他群众组织的特点。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把那些有一定威望、组织能力和知识水平,热心老科协事业又乐于奉献的老干部选进班子。退休领导干部在老科协兼任职务,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或备案后方可兼职。

(十五)加强各级老科协的组织建设

老科协各级组织是老科技工作者发挥作用的依托、开展活动的载体,是老科协的基础,按照桂办发〔2006〕27号文件的要求。重点做好各市、县(市、区)、区直有关部门以及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大中型企业科技人员相对集中的单位建立老科协组织,形成网络化组织体系。

五、为老科协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环境

(十六)强化为老科协服务的意识

老科协是党的群众工作重要组成部分,是老科技工作者之家。各级科协组织和科技、人社部门要把加强老科协工作,把支持和服务老科协放到重要位置,推动有关法规政策的制定、完善和落地,为老科协的改革发展创造条件,不断增强老科协对老科技工作者的凝聚力。要进一步为老科协打造“老科技工作者之家”、开展“老科协日”等活动提供必要的支持。

(十七)建立联系老科协制度

要建立联系老科协制度,定期听取老科协工作汇报,及时掌握情况,帮助老科协解决改革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努力营造老科协健康发展的外部环境。

(十八)进一步改善老科协的工作条件

重视发挥老科协在决策咨询、科学技术普及等方面的独特作用,支持老科协承接有关任务,推动社会管理体制创新。支持老科协适应科技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多渠道筹集经费,创办新的社会服务项目。各级科协要争取将老科协的工作活动经费列入财政年度预算中给予大力支持,为充分发挥各级老科技工作者的作用创造更好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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