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障中国木材安全的建议
2010年03月26日
木材是四大基础材料(钢材、水泥、木材及塑料)中唯一可再生,在生产、生活中有广泛应用的材料。木材还有较强的碳汇功能,可以作为化石能源的补充,在应对气候变化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我国森林资源总量不足、质量低下,不仅森林生态系统整体功能仍然非常脆弱,而且林木产品也供不应求,木材安全问题日趋突出,成为直接影响国家经济发展的热点问题之一。
一 木材在经济和社会中的地位及木材安全的重要意义
1,木材在国民经济中有不可替代的地位
木材是绿色、可再生、可降解、可循环的环境友好型材料,以森林资源为基础的木材产业己成为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常青产业。欧美一些林业发达国家,木材产业均在其国民经济中占有不可替代的位置。发展林业,提升其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己成为很多国家提高国际综合竞争力的战略选择之一。随着人们的生活水平的提高及生态环保意识的增强,人们的绿色支付意愿随之提升。发达国家对待木材消费,大力推动“木文化”,积极提倡“以木代塑”、“以木代钢”,不赞成木材代用,主张更多地倡导使用来自能够可持续经营森林的木材产品。
木材产业具有产业链长、关联度大,直接或间接地引导和影响很多产业的发展,能创造千百万就业机会,拉动内需,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增加群众收入。在国民经济中处于不可或缺的位置。木材产业良性发展必然带动可再生的森林资源的可持续经营,符合循环经济倡导对再生资源的产出和循环利用,达到资源的充分利用和可持续性。
2,木材安全与生态安全是相互关联、互为促进的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保护森林资源并发挥其生态效益是生态安全的主要特征之一。从表面上看森林资源经济利用与生态效益之间存在此消彼长的对立关系,但从本质上看,木材产业的发展与生态保护之间,实际上是一种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关系。木材产业发达的国家,如瑞典、美国、芬兰等,森林资源越采越多、越采越好,基本上做到了生态保护与木材产业发展之间的良性循环。正如英国森林可持续经营专家Dunkin Poore所说:“没有产品的森林是不可持续的”。正是森林资源的经济利用,刺激森林资源再生产系统不断吐故纳新,繁衍生息。森林资源利用积累起来的财富,通过政策导向转化为森林生态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的物质支撑。当今,全球都在强调生态安全,更应当重视木材安全,特别正处在变革中的中国林业,要从战略上确定相应的制度和政策安排,确保木材安全和生态安全之间良性互动,是符合客观规律的选择。
3,保障木材安全是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举措
木材及其制成品有着较强的碳汇功能,对抑制全球气候变暖起着重要作用。同时,木材产业发展可以增加可再生木质生物能源的供给,从而缓解因化石能源过度利用而导致的全球气候变暖的压力。2007年6月发布实施《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把林业纳入我国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重点领域。2009年9月,胡锦涛主席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上提出大力增加森林资源,增加森林碳汇,争取到2020年我国森林面积比2005年增加4000万公顷,森林蓄积量增加13亿立方米。这是国家的承诺,也是赋予林业新的历史史命。
总而言之,我国木材安全是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实现生态安全的有力支撑;是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途径;是维护国家能源安全的必要补充。木材安全在应对气候变化中具有特殊地位,因而也是改善国际政治环境的重要手段,维护我国大国形象的重要环节。如果我国18亿亩耕地要保障国家粮食安全,那么40多亿亩林地能不能保障国家木材安全呢?这是当代务林人的责任。我们要有忧患意识,充分意识到解决中国的木材安全问题是个正事、大事、难事,与林业生态建设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同样重要,同样紧迫。与能源安全、粮食安全一样,将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二 我国木材安全的态势和初步判断
通过调查研究分折,我国木材安全态势主要有以下表现:
1、森林资源经营粗放,总量不足,质量低下,木材自给能力弱
长期以来林业建设没有突出森林科学经营这一根本方针,造成森林资源总量相对不足,森林总体质量低下,生态产品和林木产品都面临极不适应需求的局面。我国森林覆盖率20.36%,只相当于世界平均森林覆盖率的2/3,居世界第139位;人均森林面积0.145公顷,不足世界人均占有量的1/4;人均森林蓄积量10.151立方米,只有世界人均占有量的1/7,居世界第122位。我国人均年木材消耗量0.28立方米,只相当于世界人均年木材消耗量0.65立方米的34%。用占世界不足5%的森林资源,既要满足世界22%人口的生产、生活和国家经济建设的需要,又要维护世界7%的土地的生态安全,显然总量是不足的。现有森林林分每公顷蓄积量仅85.88立方米,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78%,而世界上先进的林业国家,如德国达268立方米/公顷,奥地利295立方米/公顷,匈牙利380立方米/公顷。我国人工乔木林每公顷蓄积量更低,仅为49.01立方米,可见经营粗放,森林质量差。如果不加快改变资源增长方式和途经,我国木材安全难以保障。
2、木材需求刚性增长,供需缺口扩大
国家林业局贾志邦局长的报告中指出:“十五”期未我国木材供需缺口二亿立方米,预测“十一五”期未供需缺口三亿立方米。主要是纤维材缺口很大,不得不大量进口废纸和木浆,2007年进口木浆847万吨(折算木材3811.5万立方米)、废纸2256.2万吨(折算木材8122.3万立方米),其次是大径材缺口大,2007进口3709万立方米。据推算全国商品材消耗量2000年为1.42亿立方米,2007年达2.82亿立方米,平均年增长率10.3%。我国已经逐渐成为国际林产品加工制造中心和出口基地。木质林产品出口贸易额由2000年的45.5亿美元猛增到2007年的211.3亿美元,林产品的大量出口,促进了木材产业发展,同时也加大了我国木材供需缺口。
3、大量进口木材受国际木材贸易量所限,难度加大
1998年至2007年,我国原木进口量从482.3万立方米上升到3709万立方米,增长了6.7倍,占世界出口原木总量的28.2%;锯材进口量也从169万立方米上升到655.8万立方米,增长了2.9倍。木材进口量(折合原木当量)已占国内木材消费的一半左右。俄罗斯是中国原木的最大来源国,2007年进口量占我国进口原木总量的约60%,但是,2008年俄罗斯大幅度提高原木出口关税,从俄罗斯进口木材骤减,转向加大从大洋洲诸国的进口量。由于森林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的重要自然资源,随着各国政府生态环保意识的增强,纷纷开始限制原木出口。加入WT0后,中国林产品对外贸易摩擦日益突出,不断演变。这种趋势下,今后中国进口木材资源的难度将进一步加大,势将危及我国木材安全。
4、木材产业自身发展层次低,资源利用效率不高
目前我国木材产业在总量及规模上取得很大的发展,但是在产业的技术水平及经营主体规模方面与发达国家相差甚远。主要体现在自主开发能力差,产品技术含量低,依靠低成本的劳动力;产业布局分散,集聚竞争能力弱;企业平均规模小。由于缺乏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档次低,产品结构不合理,高附加值产品比重少,出口产品大多是贴牌生产,许多企业沦为原料和初级产品供应者。加上缺乏自主国际流通渠道,很多钱让别人赚了。当前,木材产业工艺落后和设备陈旧的问题没有根本改变,木材干燥和防腐比重过小,加工精度低,产品合格率低,原材料消耗量大,产品使用寿命短,也浪费了大量木材。
鉴于以上分折,初步判断我国木材安全处于不安全状态,如果不采取措施,任其发展,我国木材安全将很快出现很不安全的状况
三 保障我国木材安全的基本对策和建议
基于我国人多、地少、森林资源相对匮乏,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提高对木材需求不断增加的基本国情,在国内木材资源短缺和国际竞争加剧的双重压力下,我国保障木材安全战略的基本点应当是:立足国内资源为主,海外开源为辅;加大政策支特,开源节流并重;加强森林经营,提高森林资源总量和质量;科学利用木材资源,提高木材综合利用效率和林产品价值;发展木材工业循环经济,保持木材供求基本平衡。力争到2020年,国内木材自给率有较大提高。因此,要抓紧构建包含国内资源培育体系、木材加工利用体系、木材贸易流通体系、木材国际经营体系、木材政策和产业组织保障体系等方面的木材安全保障体系和机制。为此,提出以下对策和建议:
1,加快东北、内蒙古国有重点林区及重点国营林场改革与发展是解决我国木材安全问题的关键
据报道,联合国粮农组织2005年对全球森林资源评估显示,全球森林面积中,有79%由各国中央政府直接控制和管理。目前,我国中央及绝大多数省(市、区)政府没有直接控制和管理国有林。我国国有林地面积占全国林地面积的39.93%;森林面积占42.45%。特别是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原本就是森林工业基地,建设高标准用材林基地具有扎实的基础。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以来,得以休养生息,通过科学经营,仍然能够成为可持续经营的木材生产基地。全国有4507个国有林场,经营总面积6200万公顷,森林面积4000万公顷,是我国林业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中坚力量。国家要把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和部份重点国营林场作为国家直接控制的重要木材生产基地,通过重点投入,采用现代技术,将其培育成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赢,高标准多功能国家商品林基地是能够办到的,它是我国重要的林业战略基地和希望所在。
建议:针对国有林面临最大的问题是管理体制与机制极不适应,应加强对国有林的管理,成立相应的国有林管理机构,加快国有林改革步伐,使其真正成为国家森林资源的主力军团,在国家生态安全和木材安全的保障体系中发挥持久、可靠的主力军作用。
2、大力发展南方速生丰产林是快速解决木材供需矛盾的基本途径
国际社会越来越关注森林资源作为战略资源的问题。很多国家一方面对天然林资源实行可持续经营,同时大力发展人工林资源。新西兰用占森林面积18%的人工林,解决国内木材供给的98%;澳大利亚用不到1%的林地发展人工林,解决了国内一半的木材供应量。我国人工林保存面积世界第一,但投入不足,缺乏科技支撑,形成了大量低质低效人工林,生态功能和经济效益都差。我国一般人工林年均生长量不到4.5立方米/公顷。而新西兰的辐射松人工用材林,其年生长量可达25~30立方米/公顷,欧洲的杨树人工林一般为20~30立方米/公顷,意大利最高可达到50立方米/公顷。
通过集体林林权制度改革,为林业注入了新的活力。充分利用南方林区水、热有利条件,培育优质速生丰产人工林,使其平均年生长量翻一番是可能的。
建议:同基本农田政策一样实行国家基本林地制度,优选适宜发展人工林的林地,实行科学集约经营,培育速生丰产林,力争在2020年前基本解决纤维材问题。
3、建设优质大径材基地是解决木材资源的战略举措
优质大径材资源是我国最急缺的资源,亦是世界各国最稀缺的自然资源。全球热带林面积持续减少,我国进口热带材占世界出口市场的64.4%。我国福建、广东、海南、广西、云南等南亚热带地区,近一个时期以来,在发展珍贵阔叶树种人工林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实效,为解决我国珍贵优质大经材展示了巨大潜力。
建议:国家安排专项资金有计划、有目的地扶持建设优质大径材基地。
4,充分利用平原林业的巨大潜力是增加森林资源的有效方式
山东、河南、河北、江苏等省区多年来林茂、粮丰、业兴的平原林业发展的实践证明,平原林业的飞速发展,一方面可以保障粮食丰产,另一方面又可以增加森林资源,壮大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对于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维护国家木材安全,促进农民就业增收,解决“三农”问题,实现平原地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建议:国务院颁布有关发展平原林业的文件,根据新的形势,在保障粮食生产的前提下,协调农林争地矛盾,合理调整种植结构;明确平原林业建设的目标定位、建设内容、经营主体;充分挖掘平原林业的潜力,实现平原林业又好又快发展。
5 ,全面提高森林经营水平是木材安全的根本保障
森林经营与不经营,效率大不一样。我国林地有限,加强森林经营提高林地生产率,是增加森林总量和质量最有效的方式和途经。森林经营是对一切林地而言。对现有森林,包括天然林、人工林,主要是抚育、调整林分结构、低产林改造;对宜林地和采伐迹地,主要是再造高标准林,包括速生丰产林、针叶林与阔叶林合理配置以及珍稀树种和大径材用材林。对商品林经营,既追求产量和经济效益,也要发挥生态效益;对公益林经营,要发挥最有效生态功能,又有一定的经济产出。
建议:对各种森林,有计划、有步骤地、按照可持续经营的标准,实施森林经营工程。采用政策导向,机制改革,资金扶持,科技支撑等配套措施,坚持不懈地把森林经营进行下去。
6,科教兴林,人才强林,加大林业科教投入是提高森林培育和木材利用效率、保障木材安全的重要手段
鉴于木材是可再生、可循环、可降解的具有多种用途的珍贵资源,因而林业从森林培育、木材生产到加工利用形成完整的产业体系,且具有重要的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因此,欧美一些林业发达国家,都很重视对森林培育和木材材性与加工利用的研究,以提高木材利用价值,提高林产工业的竞争力。科学技术的发展,例如新型化工材料、精密检测仪器、新加工设备、信息技术及纳米技术等都为人类认识木材进而更好地利用木材提供科学基础。面对我国森林资源短缺,而木材需求刚性增长的情况,国家更应加大对林业的科教投入,加强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加快创新人才培养,组织科研、高校和企业协作攻关,不断创新工艺技术,降低原材料消耗,延长产品使用寿命。例如:研究高效节能的木材干燥技术和装备;提高木材防腐、防虫和阻燃处理的工艺和装备,提高防腐材利用比例;开发木材重组工艺技术,实现小材大用、劣材优用;合理组织木材及木制品的储存和运输,以减少运输成本、降低损耗;强化木制品标准化工作,加强质量监管;开展采伐剩余物、加工剩余物和废旧木制品的回收利用、循环利用等,以保障国家的木材需求。
建议:政府加大对林业科技教育投入,培养不同层次合格的科技人才,依靠科技进步提高森林资源培育的效率和木材工业的科技创新能力,增强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实现科学发展。
7,重视国外木材资源供给战略研究,制定可持续利用国际森林资源的长远规划
当前我国木材进口依存度很高,境外森林资源开发、贸易整体上缺乏统筹规划,加强国外木材资源供给和贸易战略研究很有必要,尤其要对森林资源开发潜在合作区域进行研究,并且抓紧制定充分利用国际森林资源的长远规划。改变单一木材贸易方式,鼓励创新合作形式,直接投资、购置产权和森林经营权培育自己的森林、开展海外并购等多种方式获取海外木材资源。实行贸易多元化策略,进口渠道和出口市场都要扩充,有利于规避贸易风险。扩大对北美、大洋洲、非洲等地区的木材进口;开拓南美、中东等地区的林产品市场;减少初加工产品、贴牌产品出口,增加深加工、高附加值产品和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出口。
建议:国家有关部门抓紧开展国外木材资源供给战略研究和规划
8.加大对林业的投资力度,利用国家政策保障木材安全
一些林业发达国家都对林业进行政策保护,在经济和科学技术有了飞速发展,林业的比较优势逐渐下降的情况下,都相继增加了对林业的投入,用以调动林业经营者的积极性,从根本上发展和保护森林资源。林业生产周期长,资金周转慢、风险大。另外,我国商品林面积大、分布广,与公益林一样也具有森林生态功能,提供了强大的生态产品,因而也应纳入公共财政支持的范畴。
建议:进一步加大对林业的资金投入。有关部门要制定国内森林资源培育经营,尤其是基地建设、森林经营工程、珍贵阔叶树种和大径级用材林培育等相关的贷款、税收、补贴、保险等扶持政策;对海外资源开发的原料进口、“走出去”资源开发培育、海外林业投资等税收、关税、贷款、审批等优惠政策;对资源高效利用、技术创新、木材保护、循环利用等方面的支持政策。
9,强化国家林业主管部门对林业产业的管理职能
1998年国家行政机构改革把林业部改成国家林业局,并且取消其林业产业管理职能,削弱了林业产业体系建设。林业与农业一样是以业为主,不管产业的林业,就成了不党整的林业。事实证明,林业产业的发展,除了产业自身的动力,也必须有政府的作用。国家林业管理部门要义不容辞地担负起国家木材安全保障机制建设的职责。
建议:国家赋予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林业产业和木材安全机制的管理职能。
中国老科协木材安全调研组
2009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