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年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通知
2010年03月31日
中国老科协所属有关分会:
根据中国科协科协学函【2010】51号《关于开展全国学会2009年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2009年年度检查,登记证号尾数为双号的社会团体,除提交工作报告外,还须同时提交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社会团体在接受审计时,应当将其设立的全部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财务合并进行审计。
为做好中国老科协2009年年度检查工作,请有关分会积极配合做好2009年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现将财务审计工作安排如下:
一、审计时间安排:
2010年4月 7日 中国老科协、基金管理委员
2010年4月 8日 国土资源分会、兵工分会
2010年4月 9日 邮电分会、电力分会
2010年4月12日 电子分会、交通分会
2010年4月13日 林业分会、农业分会
2010年4月14日 卫生分会、教育分会
二、审计所需资料:
1、 分支机构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2、 分支机构章程复印件。
3、 收取会费标准批准文件。
4、 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
5、 审计年度的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含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
6、 审计年度的总账、明细账、现金及银行存款日记账、会计凭证。
7、 固定资产及折旧计算明细表,以及房屋产权证、车辆行驶证或购买发票。
8、 投资协议或合同、重要的相关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9、 12月31日的开户银行对账单及余额调节表、定期存款凭证。
10、 税务机关批复的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复印件,享受税收优惠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11、 上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
12、 分会情况简介、年度工作总结。
13、 审计过程中需要的其他资料。
请有关分会携带上述资料和空白支票一张,按时到中国老科协秘书处进行审计。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理工科技大厦1409房间(魏公村十字路口西北角)。
联系电话:62170582 联系人:张连起
中国老科学技术工作者协会
办 公 室
201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