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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9年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29 点击量:3510

2010年03月31日

中国老科协所属有关分会:

根据中国科协科协学函【201051号《关于开展全国学会2009年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2009年年度检查,登记证号尾数为双号的社会团体,除提交工作报告外,还须同时提交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社会团体在接受审计时,应当将其设立的全部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财务合并进行审计。

为做好中国老科协2009年年度检查工作,请有关分会积极配合做好2009年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现将财务审计工作安排如下:

一、审计时间安排:

20104 7日 中国老科协、基金管理委员

20104 8日 国土资源分会、兵工分会

20104 9日 邮电分会、电力分会

2010412日 电子分会、交通分会

2010413 林业分会、农业分会

2010414 卫生分会、教育分会

二、审计所需资料:

1、 分支机构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2、 分支机构章程复印件。

3、 收取会费标准批准文件。

4、 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

5、 审计年度的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含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

6、 审计年度的总账、明细账、现金及银行存款日记账、会计凭证。

7、 固定资产及折旧计算明细表,以及房屋产权证、车辆行驶证或购买发票。

8、 投资协议或合同、重要的相关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9、 1231日的开户银行对账单及余额调节表、定期存款凭证。

10、 税务机关批复的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复印件,享受税收优惠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11、 上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

12、 分会情况简介、年度工作总结。

13、 审计过程中需要的其他资料。

请有关分会携带上述资料和空白支票一张,按时到中国老科协秘书处进行审计。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理工科技大厦1409房间(魏公村十字路口西北角)。

联系电话:62170582 联系人:张连起

中国老科学技术工作者协会

办 公 室

201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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