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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中国老科协科学报告团”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19 点击量:825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老科协,中国老科协各分会,各直属企事业单位老科协: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精神,促进全民科学素质提高,持续打造“中国老科协科学报告团”品牌,中国老科协将在2018年继续组织开展“中国老科协科学报告团”科普报告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级老科协根据中国老科协今年安排的院士、专家讲课名单(见附件),积极组织、策划,认真组织好本地区的“中国老科协科学报告团”活动,制定出2018年的活动计划和方案,报中国老科协。报告专家由中国老科协统一邀请。

二、中国老科协将根据各地计划、报告对象,视专家具体情况,安排行程。

三、凡不通过中国老科协邀请专家,中国老科协一律不承担任何责任和经费支持。

四、科学报告团费用分类:

为满足各地不断增加的报告场次需求,充分利用有限资金,中国老科协将分别视下列不同情况给予相应支持:

1.凡是各地老科协邀请专家为中小学校、公益性单位和老少边穷地区的基层单位讲课,经报中国老科协批准并列入科普报告活动计划的,差旅费、专家讲课费用由中国老科协承担,食宿费由地方承担。

2.凡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邀请专家讲课,差旅费、专家讲课费、食宿等费用一律由邀请单位承担。

3.各级老科协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邀请院士、专家(由于院士工作较忙,应多邀请研究员、教授授课)。

4.根据科普经费预算,中国老科协将活动费用列入中国老科协整体活动计划的科普讲座活动(包括专家授课费、往返交通费等支出)。各级老科协未上报(包括临时安排的报告活动)和未列入中国老科协整体活动计划的科普讲座活动,可由各级老科协自行负担经费,中国老科协可协助联系专家。

五、各级老科协活动计划和方案(邀请院士、专家名单、授课时间地点题目等)请于3月7日前报到中国老科协秘书处。中国老科协将编制今年的整体活动计划。

六、报送要求

报送计划务必注明需要邀请的专家、授课题目、报告时间(精确到月份),授课场次、授课对象等。

联 系 人:戴 洁  刘  艳

联系电话:(010)62170582   62148264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86号    邮 编:100081

电子邮箱:daijie@cast.org.cn

 

附件:       “中国老科协科学报告团”2018年讲课名单.docx

 

中国老科学技术工作者协会

2018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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